一、详解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政策
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政策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二、房产税缴纳需要的资料
房产税缴纳需要的资料:
1.房子是自己的,业主只要带上身份证、房产证,直接到税务局办理;
2.房子是租的,在租房合同上没有特别注明话,跟租户无关,房产税的交纳事宜应有房东本身里完成;
3.如果租房合同上关于房产税的特别说明,租户须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房东身份证、房产证、租赁协议以及付款证明是否到账。
三、标明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房产税征收的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需要征收,农村房屋不用征收。其征收对象字限于房屋,房屋意外的建筑物不征收。具体的征税范围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房产税每年都要交,一般上半年交一次下半年交一次,当然也可以在下半年一次性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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