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一拖再拖不交房如何维权
1、房子延期交房的维权如下:买受人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进行退房,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购房者在维权过程中的需注意事项。
1、无论是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逾期交房违约金还是主张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通常都会以疫情、大气污染防治导致停工等属于不可抗力的理由抗辩。如果开发商提出该抗辩,你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应对。首先,大气污染和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的事实需要由开发商举证证明,其不能证明需要按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其次,开发商不仅要证明不可抗力因素的存在,同时还要证明停工与不可抗力因素存在因果关系,并且停工天数要具体明确。
2、购房者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合同解除事由的一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否则,合同解除请求不能实现。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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