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施代位权。但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从权利;并且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债务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实施代位权。但行使代位权必须符合的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从权利;并且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代位权诉讼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到 期 债 权 实 现 受 阻 , 能 否 行 使 代 位 权 ?
在代位权的行使过程中,债权人需要充分考虑次债务人的利益保障。因此,债权人应当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代位债权)以及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被代位债权)均已到期的情况下方可行使代位权。这是根据素材2中的内容得出的结论。同时,债权人还需要灵活适用代位权规定,以确保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次债务人的利益保障。
综上所述,债权人在实施代位权时,需要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代位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债权人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代位方式,以便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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