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致伤残应该由谁来进行鉴定
时间:2023-07-15 03:48:57 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工伤致伤残应该由谁来进行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3个条件: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法律规定工伤伤残鉴定时效是多久

工伤鉴定时效一般是一年内。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鉴定时间是越早越好,越早更有利于申请工伤赔偿,节省申请时间。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申请工伤鉴定所需必备材料清单

申请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等级鉴定须填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1.《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表》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

3.首次及其后复查的各项影像学检查(如X光、CT、MRI等)报告单;

4.受伤部位存在疤痕、缺损、畸形的,须提供受伤部位的彩色照片。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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