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离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当夫妻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达成协议,持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而当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诉讼离婚。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配问题、债权债务问题等由法院做出判决。一般是在被告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离婚一年后可以申诉吗?
夫妻在离婚后一年内,如果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可以申诉,如果超过六个月的,不能进行申诉。
申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对某一问题的处理结果不正确,而向国家的有关机关申述理由,请求重新处理的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7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