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结婚前,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视为其父母对子女个人的赠与,属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登记结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一方名下的,一般视为其父母对子女夫妻双方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无论婚前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名下变更为双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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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归哪一方
父母为子女买的房子离婚时的分割方式如下:
一、如果是一方父母全款出资买房的,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均等分割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归这一方所有。
二、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则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按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三、如果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如果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婚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则该房产视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离婚房产分割常见的计算方法是哪些
离婚房产分割,常见的计算方法如下:
1、对于一方婚前以全款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该房屋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出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仍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产权人应当就婚内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3、对于一方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出全资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应当析出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对于房屋的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混合出资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析出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后由夫妻双方均等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规定的原则处理;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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