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并非短期内即可完成之事,有些争议甚至可能持续数年之久,确实存在无限延展的可能性!通常而言,民事法院在接收到当事人递交的诉状之后,会进行详细的审查与判断,如果认定该诉状符合提起诉讼的法定要件,则应在七天之内予以立案;反之,若认为其不符合相关规定,也应在七天之内做出裁定,决定不予受理。对于简易程序的案件,法院应在三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而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则应在六个月内做出一审判决。
至于二审程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在三个月内做出判决。按照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须经本院院长批准,方可延长六个月;若仍需延长,则应上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并可再次延长三个月。对于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即由一名审判员独立审理案件)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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