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婚前买房子的,一般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贷款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贷款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一方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于首付款一方名下的,房屋归属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房屋归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已还的贷款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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