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与卖房时千万不能丢的单据:
1、房产证。
2、购房合同。
3、契税证明。
4、购房发票。
5、物业费、供暖费发票。
一、契税发票弄丢了怎么办
契税发票丢失之后,可以到当地地税部门补办。首先,到地税部门填报挂失声明审批表,经主管税务所审批,持审批表到报社刊登声明作废,再凭报纸和相关购房材料(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买房票据)进行补办,再携带资料于当初缴纳契税的单位,申请复印契税发票存根,然后加盖这家单位财务公章,就可以作为契税票据使用。补办契税发票一般需要90天,如果超过90天认证期,就没有解决的办法了。
二、婚前房产证加父母名字新规定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房子的市场指导价或评估报告和评估费用发票,买卖双方身份证,购房发票,契税证,网签购房合同房改房的时间以房本、收据、出售公有住宅协议上的时间为准,此外还需提供户口本、结婚证。另外,为了证明是购房人的住宅,还需要房管部门出具无房证明
三、已办房产证发票丢了怎么办
房产证已办好发票丢了没有影响。购房者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发票、三物只要有一样没丢,都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此三物之一即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申请挂失和补办业务。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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