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规定,因家庭暴力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而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同时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实施家庭暴力的造成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注意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受害人可以收集伤情鉴定结论、证人证言、村委会或者居民委员会的书证等。
3、提交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因家庭暴力造成感情已经破裂的,并且人民法院经调解后无效的,法院就会准许夫妻双方离婚,而起诉离婚的过程中要注意收集证据。
一、南京婚内出轨怎么处理第三者
如果小三和配偶构成重婚罪的条件的话,则可以起诉小三,但同时配偶也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民法典》第三者的处理上没有特别的规定,但有规定夫妻间有相互忠诚的义务以及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属于婚姻过错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对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以判决离婚
;同时无过错一方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根据伤害程度和过错方的收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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