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暴的夫妻一方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作为法律依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该条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建议围绕家暴事实和引用上述法条准备好书面的起诉状,到夫妻另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递交起诉状立案即可。
家暴法律如何起诉离婚
家暴起诉离婚由请求离婚的一方携带起诉状和相关证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经法院调解无效,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离婚。并且被家暴的一方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双方可以协议赔偿的方式和金额,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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