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看孩子给了抚养费的,给付一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抚养一方不配合对方实行探望的权利,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果在探视的过程中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应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能否拒绝支付抚养费
不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知,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其义务,并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这项义务。
另外,如果对方阻止你探望孩子,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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