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有哪些
以下为不可予以注册的商标类型:
1、于其他相关方先前获取的法律权益产生冲突的商标;
2、仅为该款产品的通俗名称、图案、型号,还是仅仅能真实反映产品品质、主要材质、性能、使用方向、重量、数量以及其他显著特性的商标;
3、商标局认定无法赋予注册权的其他商标。
4、与他国外交针对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队旗帜等名称或标识近似且未经所在国政府明确允许的商标。
《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量刑标准金额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刑罚程度主要取决于其所涉及到的非法经营赤字与所得金额。
兹详述如下:严重情节之核定。
若涉案非法经营额达至五万元之上,又或所得金额在三万元之上,且该犯罪行为同时侵犯了两种以上的注册商标权益,非法经营额同样在三万元以上,或者所得金额在二万元以上,此等情况均可视为情节严重,予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非法经营额和所得金额的具体要求为:另外,还有严重情节特别突出的情况。
若非法经营额超出二十五万元的高位线,或者所得金额高于十五万元,同时假冒了两种以上的注册商标,非法经营额超过十五万元,或者所得金额高达十万元,那么这种情形便属于特别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的处罚。
上述标准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及第二百一十四条设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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