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继承的房产可以继承遗嘱吗
当您选择放弃继承权之后,一般来说是无法再度拥有继承财产的资格了。
然而若在遗产分配完毕前,其他继承人表示愿意接受、且经由人民法院依据您提出的复权原因进行重新审定,得出可复权的结论,便有机会恢复继承权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六条
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二、房屋共有权人是所有权人的唯一继承人吗
当房产共有权人中的一位不幸离世时,其财产权益不应由仍在世的一方单独享有,而应由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商议,达成共识后方能完成产权变更手续,使在世一方成为最终的房产所有权人。
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一方离世后的房产继承通常遵循如下顺序进行合理分配:首先,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将根据该协议内容进行遗产分配;若无遗赠扶养协议,但有遗嘱的话,则需依据遗嘱的规定进行遗留财产的安排;最后,如既无遗赠扶养协议又无遗嘱存在,则将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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