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人姓名填谁的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委托人在委托合同(协议)上签字写自己的名字,譬如张三委托李四出席会议,张三是委托人,李四是被委托人,委托书签名要张三。
二、什么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三、签订合同和签定合同有什么区别
(一)《现代汉语词典》中收录了签订一词,注释为订立条约或合同并签字,而没有收录签定。从词的结构来说,签订是并列结构,是一个词,而签定是动补结构,是一个短语,除了有签订的意思外,还指签订的条约或合同是确定不变的。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组异形词,二者等义,但推荐使用签订。
(二)签订的订是经过商讨而立下的意思。而签定的定的许多义项中,相关的义项也有商定意即通过协商使之确定。从它们的含义可以看出,对于合同或者条约来说,似乎用签订或签定都是合适的,而且都是签即签署——签了字就生效,程序和效力都一样。所以,两者的选用似乎就是习惯和规范用法的问题了。但从法律用语上说,应该写签订,而不应该写成签定。法律用语比较严谨,不应该乱用替代词,而让妄生歧义。因此,是签订合同,而非签定合同。
全文66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