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折旧费打官司保险会赔吗
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不仅可能导致自身所驾车辆受到损失,也可能对他人的新车造成伤害。即便经过维修处理,所造成的价值损失也是无法避免的。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保险公司并未将车辆折旧纳入理赔范围之内。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来看,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仅限于为车辆损坏及人身伤亡提供相应的赔偿保障,至于车辆折旧问题,保险公司并不承担赔偿责任,这部分费用需由肇事方与受损车主自行协商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二、折旧费保险公司理赔吗
车辆折旧费用,在保险行业内被视为一种不被认可的索赔项目,因为它代表了车辆投资回收的财务状况。因此,折旧费应该理解为车辆有形以及无形损耗的综合体现,即是车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价值减损。而在交通事故中,这种情况通常被解释为“贬值损失”的赔偿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尽管交通事故有可能造成机动车及其附属财物的损失,然而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负责对车辆的折损费用进行赔付。现行法律规定中,无论是交强险还是第三者责任险,它们都仅仅承担机动车在事故中所受到的实际损害以及因此引发的人员伤亡赔偿责任。至于事故造成的车辆折损部分,则应由责任方与受损车主双方自行协商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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