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付款期限和方式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如果抚养费不符合生活需要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3、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支付子女抚养费的有关问题
1、子女的抚养费内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2、确定抚养费的依据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支付方式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5、子女抚养费也可以协议由一方全部负担
(1)如果协商一致,由一方全部负担。但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除外。
(2)达成由一方全部负担协议后,如果日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抚养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6、孩子的抚养费支付截止时间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7、成年的子女需要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
8、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请求增加抚养费: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9、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处理办法
支付抚养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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