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公开审判,哪些法庭开庭
时间:2023-05-07 09:12:58 11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哪些案件不公开审理

公开审理是宪法赋予人民法院的职责,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原则之一。公开审判不仅有助于人民群众监督法院的审判工作,而且有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观念,发挥普法、普法的作用。但是,为了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法律规定,在特殊情况下,有些案件不得公开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

1。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得公开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行政案件,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的除外。”因为有些案件涉及党、政府和军队的秘密,有些案件涉及尖端科技和职业秘密。一旦公开审理,可能会导致机密泄露,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有些案件的事实涉及公民个人的隐私和隐私。为了避免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害个人声誉,为了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不公开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得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得公开审理。”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十四周岁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不得公开审理。涉及16岁以上18岁以下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这不仅有利于缓解未成年人的精神压力和紧张情绪,也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再生活和健康成长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离婚案件、商业秘密案件的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私下审理离婚案件是涉及人身权利的案件,主要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情感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有其独特性,有的存在隐私问题,有的当事人不愿公开。离婚案件的一方(或双方)申请非公开审理,通常由法院公开审理。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申请非公开审理,一般不公开审理。一些案件事实披露后涉及商业秘密,或不利于当事人进行一些经济、贸易和商业交流,或可能造成一些损失。当事人要求保守商业秘密的,也可以私下审理。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成员。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组成的确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定谁参加合议庭;第二是决定谁将担任审判长。成员一般由法官或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组成。合议庭的成员必须是单数。合议庭按照不同的审判级别,至少设三人,最多设七人。即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一名法官单独审理。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是参加合议庭的工作人员。他不是合议庭的成员。合议庭成员中,审判长一般应当是经验丰富、审判能力强的审判员。院长、审判长参加合议庭的,由院长、审判长担任审判长。不迟于开庭前10天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送交被告人

3。开庭前被告人不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因家庭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不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被告人是聋哑人、盲人、未满十八周岁的,或者可以不委托辩护人判处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被告人辩护。通知被告人、辩护人在开庭五日前向人民法院提供出庭作证的证人。证人的身份、地址和通信办公室应清楚。向人民法院提供鉴定人名单、不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鉴定人名单,以及当庭宣读和出示的证据复印件和照片。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告知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传唤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原告人、被告人,通知律师、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传票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当事人,通知应当分别送达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笔译人员,使他们能够按时到庭,使法庭的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如果传票和通知未送达或上述人员在开庭前未收到传票和通知,将影响庭审的正常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大多数是公开的,根据法律规定,有些案件不是公开的。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三日前以公告的形式公告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使当事人和其他公民及时了解案件的开庭情况,希望出席案件的公民可以准备好参加听证会。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告应当加盖人民法院公章。公告发布后,应至少保留到法庭开庭。否则,它将不会起到公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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