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暴力,有两种含义:①指强暴的力量、武力;②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③从犯罪意义上理解的暴力,通常是第一种。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按照不同的标准,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进行多种分类: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般”和“严重”之间的界限,难以具体化。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区分:
①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轻伤以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
②行为手段,使用枪支、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杀伤性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的暴力犯罪。
3、根据暴力犯罪的组织性,可以将暴力犯罪分为个体暴力犯罪和群体暴力犯罪。
4、根据暴力犯罪侵害的客体,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
①危害国家安全的暴力犯罪;
②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
③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
④侵犯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
⑤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暴力犯罪;
⑥妨害婚姻家庭的暴力犯罪。
5、根据暴力犯罪的心理准备性,可以分为预谋型的暴力犯罪和情境型的暴力犯罪。
①预谋型的暴力犯罪有计划、有准备,情境型的暴力犯罪具有冲动性、突发性、情境性和反应性。
②在犯罪时的情绪状态方面,预谋型的犯罪人可能极为冷静,也可能表现出兴奋性,情境型的犯罪人只具有情绪兴奋的特征。
③在犯罪后的心理状态方面,预谋型的暴力犯罪是犯罪人主动追求的,随着犯罪动机的满足和犯罪目的的实现,犯罪人容易产生满足感,在情境犯罪中,犯罪人事先没有明确的犯罪动机,当犯罪结果发生时,犯罪人犯罪时的快感弱化,产生悔恨感、罪恶感等。
④前者可见于各种气质类型的人,后者多见于胆汁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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