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股权转让前发生的债务,原来的股东不能举证证明出让前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债权人有权要求原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规避义务、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承担债务。
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前债务由原股东全部承担
一、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该如何承担?
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对外负债的承担,转让前后的公司债务都应由公司对外承担。鉴于公司股东“有限责任”的法律规定,股东作为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而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并不会减少公司财产,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存在。对债权人而言,目标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独立于股东而依法承担债务,与股东的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通俗的讲,不管股东是否转让股权,公司的负债都是由公司自行承担,与股东无涉,与股权转让与否无涉。
二、股权转让后债权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然后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股权转让手续如下: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7.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
8.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股权转让后原企业的债务是怎样处理的
股权转让后原企业的债务处理如下: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新公司仍应对原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法人主体,法人主体尚未消灭,债务仍由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变更不影响责任承担;
3、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
4、股权转让协议未约定的,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原股东追偿,并要求其承担股权转让协议的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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