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具体来说,法定代理人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也不能代理其子女放弃继承权。如果代理行为明显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就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时,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同时,也不能代理其子女放弃继承权。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
法 定 代 理 人 能 否 代 未 成 年 人 行 使 继 承 权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并且代位继承权适用于法定代理人代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时,需注意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也不能代理其子女放弃继承权。否则,代理行为可能被视为无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因此,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未成年人行使继承权,并且代位继承权适用于法定代理人代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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