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到视频属嫖娼行为吗
通常情况下,我们还需要更多的有力证据来对此予以证实。
仅仅依赖于监控录像而没有旁证的话,并未能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因此无法被认定为涉及到嫖娼行径。
监控所提供的信息仅仅能够展示出某个人曾经在某个具体的房间中短暂驻留,即使能够揭示某个阶段有两个不同性别的对象共同滞留在同一间房屋内,亦不足以断定这就是嫖娼行为的直接证据。
此时,如果能在案发现场找到直接的物证,或者取得当事人的供述,或者采集到精液这类关键性的生物样本,这些都可成为确定嫖娼事实真相的重要依据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二、嫖娼有转账记录会被事后追究吗
在事发之后若仅有转账记录而无其他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处以五日以内的拘留或五百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
若是初次涉及此类行为,且并未触犯刑法,一般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设定的标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六条 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n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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