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后如何证明房屋归自己所有
拆迁后如下证明房屋归自己所有:可以通过房产证证明,房子的产权归属是以房产证的登记为准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屋拆迁评估怎么进行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和赔偿的区别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和赔偿的对象是一样的,都是被拆迁人。
但补偿只是针对当地房价直接给与金钱补偿,给的是货币。
拆迁安置是指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需要办理的土地征用、建筑物拆除、居民动迁和劳动力安置等项工作。
安置是政府临时提供住处过渡等原拆迁地重建完毕后安排原拆迁地同等面积的住房--以旧房换新房,没有货币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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