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时间:2023-03-24 20:22:37 10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贪污罪的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1、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3、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一、消费不给钱构成什么罪

消费不给钱可能会构成诈骗罪。具体分析如下:

1、一般严重程度达不到刑法应当处罚的标准,不认定为犯罪;

2、在进行消费时明确不给钱,并且消费金额数额较大,达到三千以上,可以认定为行为人有诈骗罪的故意;

3、但是如果消费数额没有达到三千,一般不认定为犯罪,而是认定为双方债权债务关系,行为人是单纯逃避债务的行为。

一、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情形如下:

1、侵吞,行为人将自己合法主管、经手、使用的本单位财物直接占为已有或者非法转归他人所有的行为;

2、窃取,将自己或者自己与共同经手、管理的本单位财物秘密地据为已有;

3、骗取,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财产;

4、其他手段。侵吞、窃取、骗取之外的犯罪手段。

综上所述,消费不给钱,原则上,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是当场就不给钱,商家可提出异议,并要求给付钱时,本方拒绝,并使用暴力或其他威胁的办法,强行离开的,行为属于强买强卖,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消费的行为,对此,可以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构成何种刑事犯罪

非法占有以单位名义索取财物会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

全文8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刑事犯罪 最新知识
针对贪污罪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贪污罪的具体表现有哪些?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