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一、注销公司税务怎么弄
1、先办理国税注销登记后,再到地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2、纳税人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前往主管区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3、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注销税务稽查;4、纳税人到主管区局办理注销核准手续;5、收回纳税人的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并为纳税人开具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分公司要怎么纳税
分公司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程序是:
1、纳税登记。纳税人在生产和经营开始前,持批准开业的有效证明文件,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
2、纳税鉴定。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事项作出的书面鉴定;
3、纳税申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按规定的纳税期限,向指定的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义务发生情况的纳税申报表;
4、纳税审核。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核、计算和确定应纳税额;
5、交纳税款。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和交纳税款期的规定,主动交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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