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婚前彩礼钱离婚时怎么判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离婚的,彩礼钱应当按照习俗返还;双方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当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应当按照习俗返还彩礼;一方结婚前因给付另一方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彩礼也可主张返还。
二、彩礼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吗
一般来说,彩礼是属于女方的私人财产。彩礼一般是在婚姻关系存在之前获得的,是男房家庭送给女方的婚前礼物。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女方的彩礼是由女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在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给予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不需要特别的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如果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女方的话就是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如果不是以赠与的形式给女方的话就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只要符合条件,彩礼是可以返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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