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向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黔府办办发[2007]117号),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财教[2007]100号)等。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申请表?[示范文本下载]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审查
3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2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高校学生资助办
<!--
30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高校学生资助办
3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高校学生资助办
30个工作日-->
30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各普通高校
五、办理时限
12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学校资助办、黔南州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2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doc[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3
法定依据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操作规程[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全文1.3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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