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网上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保金是专项用于残疾人职业培训以及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钱。
从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了解到,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缴工作于8月1日至8月15日进行,可登录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理。根据《吉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试行)》,对纳税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各级地方税务部门代征。
据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按年度收缴办法,201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收缴标准为:应缴纳的保障金数额=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上年末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6%-本单位实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数)。其中:“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是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14年执行标准为51564元/年;“1.6%”是吉林省人大规定的比例;“本单位实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数”是指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的、符合计入按比例就业标准的残疾人职工数。
征收范围根据《吉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组织、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比例,选择适宜岗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全文55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