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有约定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没有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或者不履行的,可能构成迟延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或者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怎么定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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