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女方提离婚后,男方不同意的,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审理后,人民法院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的,在调解无效后,即使男方不同意离婚,人民法院也会判决离婚,夫妻之间的感情未完全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不准离婚。
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下。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女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离婚诉讼的。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离婚,女方要起诉离婚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证据、包二奶的证据、感情不和分居的证据等等,通过证据说明两人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法院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才会判决。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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