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绝的离婚申请应该怎么办?
时间:2023-07-01 10:50:24 48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诉讼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1、起草起诉状;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

2、准备证据材料:

(1)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法院就会受理,相反法院会驳回。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7、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

男方婚内出轨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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