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处第一案宣判肇事司机输官司
时间:2023-06-08 14:15:28 16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备受关注的京城交通事故快处第一案昨天有了结果。由于双方在快处单上没有写明赔偿金的性质,导致肇事司机毕女士在赔完事先约定的150元后,还要再赔偿对方600元损失。

2007年6月28日上午,毕女士开车与出租车司机诚师傅在朝阳区东大桥路口发生剐蹭,毕女士承认自己负全责,当时约定毕女士为诚师傅支付修车费,并赔偿150元。双方自行填写了快速处理单,并到保险公司理赔。但出租车修好后,诚师傅因联系不到毕女士,未敢垫钱将车从修理厂取出,直到第5天联系上毕女士后才将车取出。诚师傅随后向毕女士索要修车期间的车份钱,遭到毕女士拒绝。于是诚师傅提起诉讼。

开庭前,法官希望双方能调解解决该案。但毕女士坚持称,协商赔偿的150元就是车份钱,双方已经一次性解决。诚师傅却说,150元是误工损失,不是车份钱。

调解失败后,法官当庭宣判说,毕女士没能拿出证据证明所说的150元是赔偿车份钱,因此,法院无法认定该笔钱的性质。法官说,两天内完成修理较为合理,所以诚师傅要求毕女士赔偿600元份钱理由充足,予以支持。宣判后,毕女士表示将会上诉。

■法官提醒

赔偿金性质要写明

法官说,事故双方可以预见到损害后果的,可以在现场写个书面材料。如果双方写清楚了,再上法庭要求扩大的损失,法庭就不会支持。法官建议,事故现场协商的赔偿,要写清楚赔偿性质。

全文55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保险公司 最新知识
针对交通事故快处第一案宣判肇事司机输官司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交通事故快处第一案宣判肇事司机输官司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