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购房违约金的比例设定,一般的通行规定是参照合同所确定的标的金额的20%执行。
然而,当当事人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害较为严重时,违约金的数额可以适度地上调,但是上限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30%。
至于具体的标准如何确定,这需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明确的约定,并可依据违约的具体情节和后果来衡量和评估实际损失的大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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