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进入强制执行阶段之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可以拍卖。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上述规定的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此种必需就应当考虑到案件实际情况,为了公平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应当允许对该房屋进行相应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一、拍卖房产需要缴纳哪些费用呢?
(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印花税:房款的0.05%
3、交易费:3元/平方米
4、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二、法院拍卖的房子有什么风险吗?
1、容易惹上其他债权纠纷。有的房子可能存在其他债权人,如被抵押或者一房多卖的情况。
2、其次,买房人看房不方便,法院通常只对明显的瑕疵进行简单描述,很可能会碰到存在瑕疵的房产,并且所有税费均要买家承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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