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教育不属于处分,一般情节轻微、免予处分的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注意,批评教育不等同于警告,批评教育属于口头非正式处置,警告也就是警告处分,属于书面正式处分的一种。
一、行政警告分为几种形态
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适用情形:1.有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纪律轻处分,或者单独给予组织调整的;2.给予纪律轻处分,因不宜在现岗位继续工作或者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需要给予组织调整的;3.有问责情形,需要给予纪律请处分、组织调整的;4.诫勉谈话后,没有改正或改征不明显,需要督促纠正并给予组织调整的;违纪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需要给予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的;5.经综合考量,有从轻减轻情节,需要由第三种形态转化为第二种形态处理的;6.有一般违纪行为,需要给予纪律请处分、组织调整的。
二、领导干部轻微违法罚款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对预备党员违纪的,应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组织处理。主要有三种组织处理方式:其一,批评教育。适用于虽有违纪行为,但违纪情节轻微,尚不需要作出延长预备期处理的预备党员。党组织在其预备期满讨论转正问题时,对经批评教育后已改正错误的,可以按期转正。其二,延长预备期。适用于虽有违纪行为,但违纪情节较轻,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预备党员。通过延长其预备期,对其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但延长预备期最长不应超过一年。这里的“情节较轻”,一般应把握在其违纪行为对照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的情况。其三,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适用于违纪情节较重的预备党员。这里的“情节较重”,一般应把握在其违纪行为对照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情况。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期间,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理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三、公职人员被开除公职属于行政处罚吗
开除公职不属于行政处罚,属于行政处分。法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只有:警告、通报批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全文89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