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彭水县的董某与谢某结婚20多年。8月,二人通过彭水法院判决离婚。在离婚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董某隐瞒了其有住房公积金6万余元的事实。9月,谢某发现该笔夫妻共同财产,遂要求分割,但董某置若罔闻,一气之下,谢某将董某告上法院。
法官表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离婚时,一方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在法官的主持下,该案达成调解协议,该笔住房公积金由二人平均分割。
离婚时隐瞒共同财产的一方会面临什么处罚
夫妻一方离婚时故意隐瞒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发现一方隐瞒财产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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