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者可以要求延长住院时间吗
在咱们国家,人身损害赔偿法里头没说一定要多长时间才能住院。
只要医院觉得病人还得住,那他们就可以继续待在医院。
如果医生让病人走人,那他/她就赶紧收拾东西走吧。
要是医院告诉你可以走了,可你就是不走,挂着床位,那这就是故意浪费资源啦。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交通事故扣留车辆取车需要缴纳停车费吗
出车祸后,车子会被扣着不用交停车费,除非你在人家让你去拿车时没按时去,那就要付钱啦。
鉴定报告出来5天内就能带走车,这可不是看司机脸色。
这些费用都得由负责的警察来买单,不过如果他们叫你去领还不去的话,那拖久了的停车费你可得自己掏腰包。
他们会发短信给你30天,如果你还是不来领,那就只能公告3个月再没人要,就把车卖掉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说了,鉴定结果出来5天内,警察就得告诉你什么时候能拿回你的车。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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