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合同违约行为的,违约方需要交纳一定的违约金。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当事人就需要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该方就会构成违约,按照合同的规定,该方需要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合同违约的责任
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
2.采取补救措施: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赔偿损失,即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赔偿损失是指金钱赔,即使包括实物赔偿,也限于以合同标的物以外的物品予以赔偿。
4.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对于合同违约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比较常见的,特别是一方因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和责任而导致侵犯了另一方权益的,
是需要根据实际的合同内容来追究违约责任的,具体情况下还需要根据实际的违约行为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全文79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