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的方式主要有哪几种方式
破产的方式主要分为自行清算和指定清算。
1.自行清算是指公司在出现破产情形时,由公司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这种方式下,公司需要按照法定程序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债权和债务进行全面清理。
2.而指定清算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无法自行组织清算或清算组无法有效履行职责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这两种方式都是企业破产程序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企业财产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理。
二、破产清算的具体步骤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具体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成立清算组:无论是自行清算还是指定清算,都需要首先成立清算组。清算组负责整个清算过程的组织和实施。
2.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清算组需对公司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和清理,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并据此制订清算方案。
3.了结公司债权、债务:清算组需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并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公司债务。清偿顺序依次为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公司债务。
4.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在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清算组需按照法定比例分配给股东。
5.提交清算报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需编制清算报告,提交主管部门核实并确认公司终止。
三、破产清算后财产如何分配
破产清算后财产的分配需遵循法定顺序和原则。
1.应支付清算费用,包括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财产所需的费用等。
2.需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应缴纳所欠税款,履行企业的税收义务。
4.在清偿完上述债务后,如有剩余财产,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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