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可以采取以下五种途径保护自己:
1、请求公安机关救助;
2、请求住所地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劝阻;
3、请求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予以调解;
4、如果实施的暴力行为已构成犯罪,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5、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一、家暴离婚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吗
当事人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有权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包括: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和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执行。被禁止者若违反保护令,将会变成一宗藐视法庭的公诉案件;对尚不构成犯罪的,法院将给予训诫,并可以进行罚款或者拘留。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申请人向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要包括明确的被申请人,具体的请求以及阐述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2)有具体的请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受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申请的,由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代为申请。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二、父母不养老子女应该怎么办
子女不赡养父母的,父母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子女不赡养父母父母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公安局或者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让他们帮忙调解和劝阻。如果调解达成相关赡养协议的,对方必须履行。
2.如果调解无效或子女不履行协议的,老人可以通过诉讼途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赡养义务或强制履行赡养协议。
3.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导致老人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老人可以向公安局报警,通过公安机关起诉或者本人自诉的方式,向法院判定对方遗弃罪的请求,由法院对涉嫌遗弃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
三、在法院起诉离婚应该要提供哪些材料?
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3、子女情况的证明。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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