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如下问题:
1、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收养事实必须真实、合法;
2、必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之一提出申请;
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
4、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怎么办理借贷合同公证?
借贷合同公证办理流程如下:1、到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2、提交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3、公证机构工作人员审查材料;4、审查通过后,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二、事实收养应具备什么条件?
事实收养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收养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与父母子女相称,得到群众和有关组织的认可,符合双方互相扶养的事实;
3、养育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4、未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未办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便公开以养父母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行为。
三、委托合同公证书怎么办理?
办理委托合同公证书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2、提供委托合同、当事人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经审查,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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