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卖了户籍没迁出怎么办
不能迁入。按有关户籍管理规定,一栋房子户口只能属于一户居民,既然卖房者未迁出,新买主就不能把户口迁入。有一个不是上上策的办法!户主搬迁到其他地区后,如果房子已卖出就必须主动到辖区派出所将其户籍迁出,否则买方就无法入户。为保障购房户正当利益,他们会要求卖房户将其户口迁移,若卖房户不迁走,可以采用别的办法,比如让买房人的户口挂靠在原户主的户口上。但这种解决问题的办法并不是上策,而是应该在购房者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将户籍、水、电、煤、物业管理等户主的变更问题,在合同内写清楚交接办法和时间,避免事后出现麻烦。
《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后户口没迁出原配不配合怎么办
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户口没有迁出,但是原配又不配合给当事人使用户口本。那么当事人必须先解决户口本的问题,当事人可以提出分户或者迁出户口。以下是具体办理方法:
1,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2,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调解书或者离婚证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三、婚后老公把房子卖了我该怎么办
(1)房子登记在你老公名下,其他人没有权利处分房子,尽管房产证在婆家受理,他们也不能未经你老公同意卖房。如果他们真的没有经过你老公的同意把房子卖了,那么你老公可以起诉他们,要求赔偿。(2)另外,婚后你是否一起还房贷了呢?如果婚后你和老公一起还贷的话,那么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共同财产,你可以主张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的权利。
全文9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