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车出意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发生意外交通事故的,依据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
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二、开车肇事并逃逸如何应对
遇到交通肇事逃逸的,受害者应当及时报警并拨打120,记录对方车辆的车牌信息,然后保护好自己,等待医护人员的救援。如果需要急救的,可以先行去往医院,但拍好现场的照片。
三、交通事故交警队扣车期限是多久
1.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中的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
所以为33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
3.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
(1)3天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2)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
(3)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共计58天。
4.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3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章 处罚执行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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