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析2014年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第43题
刘某与曹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曹某依约支付租金。曹某向法院提出的下列哪一主张可能构成反诉?()
A.刘某的支付租金请求权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B.租赁合同无效
C.自己无支付能力
D.自己已经支付了租金
【答案】B
【考点】反诉
【解析】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诉请求。反诉的特征之一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独立的反请求”,在四个选项中只有选项B“租赁合同无效”构成反请求。选项A、D属于抗辩,选项C中的无支付能力既不属于反请求,也不属于抗辩,是对自身偿债能力的客观描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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