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起诉材料应准备如下: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借据或借款合同等书面证据,无书证的,应当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者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当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地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当提供法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地址;
3、有担保协议的,应当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者担保条款,有抵押物的,应当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格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义务、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对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对方为共同被告的,应当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相应证据。
追讨债务起诉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追讨债务起诉需要的手续是:
1.准备起诉状,向当地法院进行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3.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
4.法院应当安排开庭,进行开庭审理,经过法庭辩论等程序后作出宣判。
追讨债务起诉需要的材料是:
1.欠款起诉状;
2.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证明,例如身份证等;
3.证明对方欠款的证据材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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