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所说的“领养”,就是法律上的“收养”,指通过合法手续,自愿把别人所生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收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被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
收养和领养有什么区别
收养和领养的区别:通常所说的收养是法律上的收养,是指通过法律程序自愿抚养别人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和孤儿。收养人称为养父、养母,收养人称为养子、养女。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中国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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