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他们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他们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可以向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流程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交通事故的定性、责任划分以及赔偿等关键事项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工作,则是确保认定书公正、准确的重要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并由医生、法医等专家对受伤程度、车辆损失情况等事项进行鉴定,出具相应的结论。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工作,则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认定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的工作。
复核工作的主要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审查认定书的合法性:复核部门会对认定书的出具程序、法律依据等进行审查,确保认定书的合法性。
2. 审查认定书的事实认定:复核部门会对认定书中的事实认定和证据进行审查,确认认定书中的事实清楚、准确。
3. 审查认定书的结论:复核部门会对认定书中的结论进行审查,确认认定书的结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审查认定书的建议:复核部门会对认定书中的建议进行审查,确认建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复核部门发现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认定结论明显错误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改正意见,并重新作出认定结论。同时,复核部门应当制作复核决定书,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印章,作为认定书的最终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工作是保障交通事故处理公正、准确的重要环节。复核部门会对认定书中的事实和结论进行审查,确保认定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认定书的公正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认定书的合法性、事实认定、结论和建议。复核部门发现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认定结论明显错误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改正意见,并重新作出认定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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