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对象
本区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目前无业的非农业户口人员。
●申领程序
要求申领《杭州市失业证的失业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两张免冠一寸照片和下列材料向户籍地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申请,填写《无业承诺书,经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审核,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
1、就业转事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还需提供《杭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超出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的,还需提供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出具的无业证明、迟延登记的原因说明等材料,经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失业登记。
2、未能升学的毕业生凭本人毕业证书办理失业
登记。
3、归正人员凭释放或解教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4、假释、监外执行人员凭司法部门有关证明
办理失业登记。
5、缓刑人员凭法院判决书办理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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