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是否要在商业险范围内赔偿醉酒驾驶致他人的伤害,应根据双方保险合同的具体约定来判断。但一般而言,保险公司会将醉酒驾驶这种违法行为纳入免责事由中,以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这恰恰符合“任何人不能从自己的过错行为中获利”的民法精神,同时也可以更好地约束投保人,减少因醉酒驾驶发生的交通事故。
醉酒驾驶保险公司赔吗
先来了解一下交强险的赔偿范围: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因醉酒驾驶出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在支付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向肇事者追偿。另外,因醉酒驾车导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商业保险是否会在醉酒驾车出事故进行的赔偿的问题,应当根据其与投保人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的约定以及《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作出赔偿。由于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系当事人自愿订立,其数额、范围都由当事人约定。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追偿。同时还规定,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实务中,保险公司往往混淆了垫付与赔付的概念。
全文6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