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可起诉不公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时财产分割协议不公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注意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而且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认定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则法院会判决撤销或者变更相关内容。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怎么写的
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不离婚而分割财产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无效。
3.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4.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5.违反协议的责任。
三、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间多长
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期间是长期有效的。离婚协议书自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后生效。而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是长期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n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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